南充嘉陵江边几名音乐喷泉维护人员“不务正业”,干起了非法捕捞的事,结果被公安民警现场抓获。8月27日,记者从南充市公安局获悉,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移送起诉至高坪区人民检察院。

今年5月20日下午,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森警大队与区海事局、区农业农村局对嘉陵江高坪段开展联合定期巡航,利用“人力禁渔+智能禁渔”的方式,并借助无人机在嘉陵江高坪段江东音乐喷泉岛附近的内壕内发现捕鱼的三层带刺渔网。为确定作案船只和人员,办案民警结合高空球机和视频监控设备,对坐标区域实施全面监控。21日8时许,嫌疑船只进入监控区城,嫌疑人员拉网收鱼。民警闻讯而动,和渔政部门执法人员进入案发区域控制船只和嫌疑人员。

经查,今年5月19日,嘉陵江边一音乐喷泉设备维护人员芦某、胡某、王某、段某、荣某5人,购买了一张三层带刺渔网;5月20日15时许,由芦某开船,胡某、王某、段某3人利用维护设备的机会,将渔网下放到江东音乐喷泉岛附近的内壕内;5月21日上午8时许,5名犯罪嫌疑人(其中荣某已查明不涉嫌刑事犯罪)前往取鱼时被民警挡获。胡某、王某、芦某、段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4人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事实供认不讳。经区农业农村局对胡某等4人使用的渔网鉴定,属于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三层刺网渔具,且属于禁渔期。

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芦某、胡某、王某、段某已被移送起诉至高坪区人民检察院。